女子地铁上看手机未扶扶手,因急刹摔倒骨折,索赔84000余元,法院:女子自身有过错,地铁方赔偿26000元
据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报道,2025年,上海地铁发生一起因紧急制动产生的意外摔伤事故,受伤女子主张索赔84000余元,判决结果出炉。 2025年6月9日下午5点多,上海地铁1号线一趟列车刚起步,突然紧急制动,一名站立的女乘客没扶扶手重重摔倒。周围乘客将她扶起后,她继续搭乘列车离开。第二天,谢女士就医被诊断为骶骨骨折,在家休养近三个月。随后她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,索赔医疗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等共计
据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报道,2025年,上海地铁发生一起因紧急制动产生的意外摔伤事故,受伤女子主张索赔84000余元,判决结果出炉。 2025年6月9日下午5点多,上海地铁1号线一趟列车刚起步,突然紧急制动,一名站立的女乘客没扶扶手重重摔倒。周围乘客将她扶起后,她继续搭乘列车离开。第二天,谢女士就医被诊断为骶骨骨折,在家休养近三个月。随后她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,索赔医疗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等共计84000余元。 法庭上,谢女士一方称上车后列车刚启动就急刹,中间间隙很短,来不及抓拉环;并主张地铁运行属于高度危险责任,运营方应承担无过错责任。地铁公司则主张,谢女士上车后手持手机看内容,没有握紧扶手或拉环,刹车时车厢里只有她一人摔倒,其他乘客均安然无恙;且车厢循环播放“列车运行,请站稳扶好,不要看手机,注意脚下安全”,已尽提示义务。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,谢女士摔倒受伤,是“没有注意自身出行安全”与“列车惯性”共同作用的结果。地铁列车属于高速轨道运输工具,乘客因紧急制动摔伤,适用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责任;但旅客自身有过错的,可相应减轻承运人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谢女士未紧握扶手、注意力集中在手机上,是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;地铁公司已通过广播循环提醒,责任较轻。最终判决地铁公司承担40%赔偿责任,赔偿26000余元。车厢里那句“站稳扶好”从来不是客套话,无过错责任也不等于全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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